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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腐倡廉學習體會——中商大廈支部委員田健
發布時間:2015年04月09日 13:38
十八大以來,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屆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,開創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新局面。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方面,中央嚴明了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財經紀律,通過 “八項規定”、“六項禁令”、“整治四風”,落實“兩個責任”,對違反黨紀國法的行為嚴格查處,黨風、社會風氣煥然一新。在反腐敗斗爭方面,老虎蒼蠅一起打,查處了包括前政治局常委等一大批腐敗分子,力度之大前所未有,深得黨心民心。
改革開放以來,中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,比較好地解決了貧困問題和就業問題,提前實現了小康社會。但是在政治體制改革方面,卻一直在回避了一些深層次的問題,或者希望留到條件成熟的時候解決。比如:社會兩極分化異常嚴重,腐敗問題在全社會蔓延。從現在查處的情況看,一大批劣跡斑斑的腐敗分子長期把持黨、國家、軍隊、政法的高位,他們的貪腐行為長期存在,為什么無法監督、無法制衡?長期的錢權交易、權權交易、圈子文化,究竟提拔了多少腐敗分子?正直的人才哪里有公平的機會?腐敗分子年年抓,反腐教育年年學,為什么腐敗分子卻越來越多、級別越來越高、違法行為越來越嚴重?
黨中央對反腐敗斗爭不可謂不重視,歷任總書記多次強調:“腐敗問題解決不好,就會對黨造成致命傷害,甚至亡黨亡國”。可是從事實來看,腐敗分子就像韭菜一樣,割了一茬又長一茬,甚至包括前中辦主任、前軍委副主席、前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都是腐敗分子。人們不禁要問:問題出在了哪里,怎樣才能從根本上扭轉這種局面?
新一屆黨中央選擇反腐敗斗爭作為新形勢下的突破口,提出了“先要以治標為主,為治本贏得時間。” 長期以來,中國的反腐敗斗爭依靠的是權力反腐(治標),而不是制度反腐(治本),是處于在權力反腐框架下的同體監督。現在,我們黨通過設置巡視組和派駐機構逐步探索異體監督,通過落實“兩個責任”,在制度反腐上邁出了可喜的步伐。習總書記關于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”的重要論斷,預示著或將進入制度反腐階段。
就個人而言,已進不惑之年,對財富和幸福的理解更深了一些,修身齊家,不求升官發財,不求榮華富貴。別等到進了牢房再悔恨失去了自由。古人能不為五斗米而折腰,今人更不要對不義之財伸手。
作為一名普通黨員,我決心立足基層,認真接受黨的教育,認真執行黨紀國法,堅決擁護黨中央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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